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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因此,定向可转债是个好品种,相对于直接发股购买资产而言对交易对手方有利,也就意味着对上市公司是增加了风险的。并购交易的根本是收购的标的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是否可以整合好发挥协同效应,定向可转债只是个交易工具而已。赛腾一个涨停板后就进入震荡期,也说明了这个道理。
孙国峰:关于物价的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币值稳定,对内是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是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所以对内我们要关注物价。物价其中有很多指标,刚才财新的朋友谈到了有CPI、核心CPI、PPI,还有GDP的缩减指数,这个指标是比较多的,从央行的货币政策角度来看当然所有的指标都要重点关注,我想其中对于涉及到国计民生的,从国际上来看关注最多的还是CPI指标。另外一个方面我想还要关注物价走势的动态变化,刚才媒体朋友谈到了刚刚公布的CPI超过了3%,也谈到了PPI的指数,对这两个指标后期发展的变化我们也要密切关注。
此外,这份报告中还披露了罗辑思维的业绩情况。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亿元、2.89亿元、1.51亿元,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860万元、4462万元、3805万元。对此,罗振宇曾公开在微博上回应,“并没有上市的时间表”。
这个条款是本次定向可转债方案的一大创新,一方面有利于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限定了转股价上限对债券持有人也是有所保障。这里有个点需要明确一下,方案条款不是很清楚。向上修正条款中有当期转股价和初始转股价两个概念,一般理解是由于分红派息或者送转股导致当期转股价根据公式进行了调整,出现当期转股价低于初始转股价的情形。但这种情形下,当期转股价的130%应该低于初始转股价的130%才是,怎么会出现“当次转股时应按照当期转股价的130%进行转股,但当次转股价格最高不超过初始转股价格的130%”的情形?只有当期转股价已经上调了,才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那么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如果第一次转股时已经触及了向上修正条款,是这一次提出申请转股的那部分转债的转股价向上修正了,还是尚未解锁或尚未提出转股申请的部分也一并向上修正了?
再比如,两家涉事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有没有要承担的责任?比如说吉林监管部门说去年10月27日就立案调查,长生生物却一直声称没有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是否也应该解释的明明白白?涉事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分别在今年5月29日和7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这种处罚和信披方式是否依法合规,恐怕同样也值得深究。
责任编辑:常福强来源:证券日报主持人陈炜: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挥好资本市场“晴雨表”功能,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基础工程。今日,本报从科创板经验出发,就信披监管、重组并购标准、退市常态化等热点,进行相关采访和解读。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注册制改革试点,科创板的正式运行可以说是今年的头等大事。自其7月22日开市以来,不到4个月的时间,科创板不仅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长,一系列围绕其长远发展的基础配套制度也呈密集之势高效落地。